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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拟可用于交物业费南通市民举手点赞-南通住房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5/12/30 2:04:16 浏览:695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该条例时隔13年后的首次修改。作为“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公积金关系到广大职工的…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该条例时隔13年后的首次修改。作为“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公积金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那么这次修改能否承载职工的期待呢?来看记者调查。

旧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大部分人都是用公积金来买房子、还贷款。

而修订版的《条例》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只要申请人符合相关条件,付房租、交物业费等都可以提取公积金。符合第1、5、6、7项规定的,还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对此,市民纷纷表示赞成。

此外,修订送审稿还明确,公积金缴存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以职工工作地上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参照,不低于60,不高于3倍,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截至2014年末,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为37806.26亿元,仅占全国公积金缴存总额的50.51,专家表示,本次修订拓宽公积金适用范围,简化使用手续,将有助于公积金真正发挥“住房货币”的作用。(陈峥艳丁子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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