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南通百姓网 > 南通资讯 > 正文

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第054号

发布日期:2024/3/12 10:00:03 浏览:12

来源时间为:2024-03-08

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第054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19)海门市不动产权第0001278号

王金星

房屋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

海门街道欣和家园19幢1005室、B165室

司法裁定

2

苏(2021)海门区不动产证明第0015832号

倪晓庆

抵押权

海门街道欣和家园19幢1005室

司法裁定

3

苏(2024)海门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101号、苏(2024)海门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088号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

海门街道欣和家园19幢1005室、B165室

司法裁定

公告单位: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3月08日

最新南通资讯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