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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

发布日期:2024/2/16 16:05:31 浏览:13

来源时间为:2023-10-26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24日

公示方式: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大庆路127号邮编:226300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工作部署,依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江苏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南通市通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有效衔接相关部门“十四五”专项规划,我局组织编制了《南通市通州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为更好的完善规划内容,提升规划的可操作性,我局现将该规划公示,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一、规划范围和期限

通州区行政区域,规划区内面积约1565.60平方公里。

规划期为2021-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为2021-2025年,规划中期为2026-2030年,规划远期为2031-2035年。

二、规划原则

战略引领,问题导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落实区域发展重大战略,立足本行政区域自然地理格局和生态系统状况,准确识别突出生态问题,科学预判主要生态风险,研究提出基于自然的保护修复途径模式和保障措施。

科学编制,因地制宜。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科学推进规划编制,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基于充分调查评价和深入研究分析,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方针,因地制宜提出保护修复举措。

统筹协调,加强衔接。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综合考虑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统筹协调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主要是农田生态系统和城市生态系统),坚持江河湖海联动,注重山上山下、岸上岸下、上游下游、河流海洋的系统性,体现综合治理,突出整体效益。充分衔接省、市重大战略、区域(流域)专项规划、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部门规划。

充分论证,公众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跨部门、多领域合作的工作机制,组建高水平的编制团队,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和共识。

三、规划目标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立足生态本底特征,实现生态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全面建立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四、生态保护修复格局

面向2035年生态保护和修复目标,结合通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初步成果,落实“三线”划定,确定通州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总体格局为“一环二纵三横多节点”。“一环”是指:环通锡高速生态走廊,主要是对通锡高速两侧生态防护林带的保护和修复;“二纵”是指:十总坚河与九洋河沿河生态廊道,主要是对十总坚河与九洋河实施河道整治工程,保护和修复河岸生态防护林带,维护流域内生物多样性;“三横”是指:九圩港河、通吕运河和通启运河沿河生态廊道,主要是对九圩港河、通吕运河和通启运河实施河道整治工程,保护和修复河岸生态防护林带,维护流域内生物多样性;“多节点”是指:长江口水源涵养保护节点、北部九圩港河水土保持节点、中部生物多样性保护节点、东部水质净化重要节点、南部土壤修复与地下水污染治理节点。

五、重点工程

规划期内共部署骨干工程项目四大类共计24项,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工程项目16个,农业空间保护修复工程项目2个,城镇空间保护修复工程项目3个,跨空间保护修复工程项目3个。

附件:南通市通州区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分区图

南通市通州区

附件:南通市通州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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