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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海安市曲塘中学、海安市实验中学招聘教师公告【招19人】

发布日期:2020/6/23 21:17:54 浏览:825

按初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海安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择校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根据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今年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相关精神,拟聘人员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符合《岗位简介表》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513-88916384、88916477(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0513-88820668(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监督电话:0513-88931651(中共海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安市监察委员会派驻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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