⑧今年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①②项须达合格,③④⑤⑥项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两项达到B级,其余指标不低于C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须达到C级(含C级)以上。特色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与学校特色相应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为A,其余项目的等级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要求。2017年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时各招生学校对综合素质评价与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最低等级要求如下:
类别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
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
等级要求
如皋中学
2合格4B
(推荐生2合格2A2B)
BB
含推荐生)白蒲中学
2合格3B1C
含推荐生)CC
推荐生BB)石庄中学
2合格3B1C
CC
江安中学
2合格3B1C
CC
市一中
2合格3B1C
CC
搬经中学
2合格3B1C
CC
市二中
2合格2B2C
CC
长江中学
2合格2B2C
CC
3.职业类学校录取。
职业类学校志愿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分小批次依据平行志愿按1: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学校实行注册招生。提前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批次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所报志愿录取。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体系“3 3”试点项目、中职对口单招专业录取,按考生填报志愿并纳入统一投档录取。职业类学校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项须达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中有三项不低于C级。
中考分数公布后,本市列入招生计划的职业学校,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到各初中学校择优注册录取。考生被录取后,该生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职业中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其它任何学校不得再录取,也无法再注册。凡未录取或被退档的考生可直接到本市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学校报名注册,职业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4.录取审批。
按照南通市统一要求,普通高中、职业类学校的录取信息将作为省、市教育部门和招生部门办理学籍注册以及升学报考资格的主要依据。所有招生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均由各录取学校印制、盖章,并根据不同类型录取的学校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市或县招办录取专用章。
五、有何照顾政策?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公通字〔2005〕78号和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军区政治部苏民优〔2007〕38号文件规定,下列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
1)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3)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6)本市三峡移民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见义勇为被追认为烈士人员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1条执行;见义勇为死亡或一至四级残疾人员的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3条执行。
本市军人子女的录取,按照相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执行。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凡符合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必须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考生所在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5日前报局招生办验审,按规定享受照顾加分政策。
六、义务教育阶段如何招生?
小学招生各镇(区、街道)要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各校一律不得招收6周岁以下的“小龄生”(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符合相关入学条件要求到我市中小学就读的,各镇(区、街道)及相关学校要确保其100入学。
今年小学毕业测试由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及有关市直学校具体负责。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05〕20号)精神,各镇(区、街道)必须确保小学毕业班在籍学生100升入初中。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就近入学,本市内不得跨镇
(区、街道)招生、不得跨校借读,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各镇(区、街道)小学毕业生的学籍卡及名册于8月20日前整体移交给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安排所属初中根据接收的学生名册,给所有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各镇(区、街道)初一学生录取名册由镇(区、街道)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以镇(区、街道)为单位报市教育局审批,并进入全国统一的学籍管理库。
各小学、初中招生要严格控制每班学生数,要达到《江苏省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规定的班额要求:小学不超过40人、初中不超过45人。各镇(区、街道)学校要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班额30人左右)。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等。严禁以办班名义收取捐助费、择校费。
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符合相关入学条件要求到我市中小学就读的,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小学要提供学位给予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如在本市继续升学,必须在本市相关学校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并录取。升入普通高中的外省市户口学生在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高考有关政策执行。
本市进城务工子人员女入学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并具备相关手续,经所在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或原就读学校审核后方可到在城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七、幼儿园如何招生?
幼儿园的招生,在时间上与小学招生要基本同步,确保适龄幼儿入园率不低于99,严格控制班额(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严禁招收“小龄生”(小班入学年龄为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积极创造条件开展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
《《2017年如皋市中小学》相关参考资料:
安徽2017中小学教师、2017中小学暑假、贵阳2017中小学、武汉中小学划片2017、如皋市交通投资发展、如皋市交通服务发展、如皋市富港工程建设、2017年英语退出高考、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