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17日讯(通讯员葛明亮毛政记者于英杰)装潢公司老总余晖映通过朋友,跟一个开发房产部门信息软件的“内鬼”技术员手中,免费搞来大量公民个人的房产信息,用来招揽客户。谁知,他的手下眼馋这些信息资源,在他电脑上植入病毒并偷走全部信息,倒卖给了其他公司。日前,经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公诉,法院以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提供公民个人房产信息的技术员沈辉判刑1年,缓刑1年;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薛天煜、余晖映、蔡志峰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技术员私留房管部门软件账号密码
向他人提供两万多条个人房产信息
31岁的余晖映是南通一家装饰装潢公司的老板。因为竞争激烈,为了拓展业务,必须获取尽量多的客户信息。一次闲聊中,余晖映得知朋友蒋某认识搞房产的人,这让余晖映喜出望外,连忙要求引见。这个人就是40岁的沈辉,就职于南通一家房产信息咨询公司,担任技术人员,从事软件开发和维护。这家公司开发过房管部门的信息查询软件,软件交付后,他私自保有软件的密码和账号,可以获取个人房产信息。
经蒋某牵线搭桥,2012年初,余晖映提出想核对几个楼盘的住户信息,沈辉一口答应,登录账号后将几家楼盘的住户信息通过蒋某的邮箱发给了余晖映。事后,余晖映请沈辉吃饭,关系迅速升温。两个月后,余晖映又问沈辉要几个新建楼盘的客户信息,沈辉觉得举手之劳也就发了过去。此后,沈辉直接要了余晖映邮箱,不时给他发送房产个人信息。经查,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沈辉通过邮箱共计向余晖映非法提供公民个人房产信息2.2万余条。同时,沈辉也为姐姐和好友蒋某提供了超过1000条的个人房产信息。
在沈辉看来,他一分钱不要,这么做纯粹出于朋友感情,根本不知道是违法犯罪。
眼馋老板手中个人房产信息资源
手下把病毒植入老板电脑上窃取
余晖映把获取的大量个人房产信息,打印出来交给公司实习生。通过打电话,介绍公司业务,邀请对方参加活动。这样做,余晖映是“防了一手”,他知道这些信息后面隐藏着商机和财富,实习生相对可靠一些。
不过,如此庞大的信息资源还是让公司员工垂涎不已,余晖映手下的市场部经理薛天煜就是其中一个。薛天煜2013年初到该装潢公司工作,他看到公司经常搞大规模活动,参加的人很多。薛天煜判断,老总余晖映手里掌握很多客户信息,便动了窃取信息的念头。
一次,趁着帮余晖映修电脑的机会,薛天煜下载了病毒软件安装在电脑上,通过远程控制将余晖映电脑里的楼盘客户信息全部拷到自己电脑里。2013年3月,薛天煜在网上结识了一个装修公司老板,顺势问对方要不要买楼盘客户信息。“我不需要,不过我知道有个人一定会买。”这个老板向薛天煜推荐了南通某网络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志峰。此时,蔡志峰正愁没信息,薛天煜的出现让他喜出望外。通过QQ聊天,蔡志峰和薛天煜接上头,谈起了信息买卖的事情,双方以3000元的价格谈妥并成交。
蔡志峰花高价买信息自然有用意。他公司的客户需要向有房子的客户群发短信打广告,有了这么多楼盘客户信息,他就可以根据客户需要向指定楼盘住户发送短信,通过短信业务赚钱也就很轻松了。
窃取公民房产信息一般有两种方式
买卖1万条以上通常要被追究刑责
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目前,常见的侵犯个人房产信息的方式大致有两类,一类是各种私人调查公司非法获取个人隐私资料,另一类是各种装修、房产、建材等公司为盈利通过地下渠道获取公民信息。
在南通乃至全国,一条灰色的信息产业链正在形成。一端是需求方,如装修、房产、建材等企业公司,其中不乏一些著名企业;一端是提供者,如各网络短信群发公司以及各大网络运营商,另有一些掌握信息资源的私人中介。这些信息往往层层倒卖,一些所谓的网络公司既是信息提供者,也是需求者。
办案检察官说,司法实践中,对于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打击力度仍然不够。为了强化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刑法修正案增加了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个罪名。但这两个罪名都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方可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认定“情节严重”没有统一标准。
因此,此类罪名的案件全国查办数量不大,司法机关办案经验不多。在已经办理的案件中,一般以非法获取公民信息1万条以上作为定罪参考依据,但这需要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
《装潢公司老总弄到大量公民房产信息却被“家贼”全部盗卖》相关参考资料:
家贼难防 新闻、商洛 盗卖、韩城 盗卖、渭南 盗卖、宝鸡 盗卖、榆林 盗卖、铜川 盗卖、咸阳 盗卖、延安 盗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