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补充披露了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说明,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二章,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部分。
三十六、补充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原重组报告书披露至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以及相关人员的承诺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二章,七,(三)交易对方及其相关知情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部分。
三十七、更新了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出具的结论性意见,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二章,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出具的结论性意见”部分。
三十八、更新了独立财务顾问基本信息,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二章,十一、本次交易所聘请的专业机构信息”部分。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4日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通科技
股票代码:600862
收购人名称: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时俊北街1号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20号楼E座1009
收购人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中航工业航材院企业管理部
收购人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桥北东军庄1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340信箱
收购人名称:中航高科智能测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隆庆街甲10号2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29号院9号楼
签署日期:二O一五年十一月
收购人声明
一、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及本摘要。
二、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及本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所持有、控制的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及本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基于南通科技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上述方案尚需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证监会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主管部门的核准或批准。
由于本次收购主要系因收购人以其持有的中航复材、优材京航、优材百慕的股权认购南通科技向其发行的新股所致,且中航高科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本次收购将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述“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因此,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收购人可免于向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并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一)中航高科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时俊北街1号院
法定代表人:孙侠生
注册资本:8亿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42313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证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航空气动、结构强度。
材料、制造工艺、标准、计量、测试、雷电防护、信息化技术的研究与试验及相关产品的研制和生产;软件设计、开发与试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新材料、精密机械、装备的制造;智能技术的研究和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与维修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与管理;进出口业务。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05717825798号
股东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20号楼E座1009
联系电话:010-58355026
联系传真:010-58355014
(二)航材院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
法定代表人:戴圣龙
开办资金:36,919万元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事证第110000002365号
机构类型:事业法人
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研究、促进航空工业发展,航空
材料研制与工程应用研究、航空材料加工工艺及检测与分析研究、相关设备研制与技术开发等、计算机软件研制、相关继续教育与专业培训。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08400003358号
举办单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中航工业航材院企业管理部
联系电话:010-62496020
联系传真:010-62456212
(三)制造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桥北东军庄1号
法定代表人:杨胜群
开办资金:19,529万元人民币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事证第11000002512号
机构类型:事业法人
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航空制造工程研究,促进航空工业发展,航空产品
制造技术研究及工艺装备研制;机械产品制造技术研究与开发;计算机软件与应用技术开发;相关研究生培养与专业培训。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05400001168号
举办单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340信箱
联系电话:010-85701633
联系传真:010-85701241
(四)中航智控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航高科智能测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隆庆街甲10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振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30201343243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油液传感器、机载历程记录仪、传感器样
机、测试与诊断系统、智能机械人、转台、加载生产设备。一般经营项目:及其应用技术、军民用测试技术、各类传感器的技术开发;智能制造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不含小汽车)、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出租厂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9256749526X号
股东名称: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29号9号楼
联系电话:010-65665485
联系传真:010-67862655
(五)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
中航高科、航材院、制造所、中航智控在资产、机构、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互相独立,各自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根据《收购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为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法定情形。因此,中航高科、航材院、制造所和中航智控构成法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在本次收购中互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收购的一致行动人已书面约定由中航高科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和报送收购报告书,并依照《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同意授权中航高科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盖章。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林左鸣
注册资本:6,40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企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41923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01710935732号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6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
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一般经营项目: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航工业股权关系图如下:
中航工业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中航工业的主营业务涉及航空装备、运输机、发动机、直升机、航电系统、机电系统、通用飞机、规划建设、贸易物流和金融控股等领域,系列发展各种用途的航空飞行器、系统、航空电子系统、航空机电系统等,为中国军队提供先进航空武器装备;下辖近200家子公司(分公司),其中在29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
(二)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1、中航工业所投资的主要企业情况
2、中航高科所投资的主要企业情况
注:除上述企业外,根据中航工业下发的《关于由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等十家单位实施管理的批复》(航空规划【2012】1902号)文件,中航高科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等十家军工科研院所实施管理。
3、航材院所投资的主要企业情况
(下转B35版)
《南通科技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