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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通市通州区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布日期:2016/6/30 17:54:46 浏览:6568

交易所发行的部分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部分将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或交易流通(如已交易流通)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等级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投资者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作为监管银行,与发行人签订《2015年南通市通州区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同意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作为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2015年南通市通州区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六、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做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七条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五个计息年度每年的应付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3年每年的7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分别于本期债券的第3、第4、第5、第6和第7个计息年度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本金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每年的7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八条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南通市通州区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3月27日

注册资本:12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杰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新金东路42号

经营范围:农业中低产田改造投资;土地复垦;海洋资源开发投资;滩涂开发投资;市政、道路、桥梁、供水、港口、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利用;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施工;粮食购销;房地产开发、销售。(经营范围中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通市通州区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通州市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南通市通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原通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和江苏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南通市通州区函授站(原江苏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通州市函授站)于2006年3月27日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南通市通州区重要的大型国有企业,发行人承担着南通市通州区广电网络运营、区域交通路网建设、城乡供水及污水处理、老城改造、新区开发、拆迁安置等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经营管理任务。近年来,根据南通市通州区政府制定的总体目标任务,发行人致力于打造南通东部工贸新城,加快城区“东拓、北延、西进、南扩”的步伐,高标准实施城东新区“五横三纵”道路及配套设施,完善城域路网,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为南通市通州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4,750,332.19万元,负债合计为2,733,815.4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016,516.72万元,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57.55;发行人账面存在179,925.27万元的公益性资产,扣除上述公益性资产后所有者权益为1,836,591.45万元,扣除上述公益性资产后的资产负债率为59.82。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930.84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39,085.60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南通市通州区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通州市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南通市通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原通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和江苏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南通市通州区函授站(原江苏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通州市函授站)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60亿元。

2008年2月,江苏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南通市通州区函授站对发行人现金增资1亿元,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60亿元。

2009年4月,江苏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南通市通州区函授站对发行人现金增资0.90亿元,南通市通州区土地储备中心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增资4.50亿元,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8.00亿元。

2009年9月,因行政区划调整,通州撤市改区,发行人更名为南通市通州区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2月,江苏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南通市通州区函授站对发行人现金增资2.5亿元,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0.50亿元。

2010年12月,根据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同意将股权划转给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批复》(通财〔2010〕20号)文件,原股东江苏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南通市通州区函授站将所持有的发行人43.81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南通市通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此次股权划转后,发行人股东变更为:南通市通州区土地储备中心,持股比例为56.19;南通市通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股比例为43.81。

2014年9月,南通市通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货币增资1.60亿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2.10亿元。此次增资后南通市通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发行人51.24股权,南通市通州区土地储备中心持有发行人48.76的股权。

2015年10月,南通市通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南通市通州区国有资本管理中心。

2014年之前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变化均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末,发行人的股东为南通市通州区国有资本管理中心和南通市通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分别持有发行人51.24和48.76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股东出资及持股比例情况

单位:万元

四、发行人的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机制

发行人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已形成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发行人建立了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以及经营管理层在内的治理机制。

(二)组织结构

五、发行人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10家全资子公司和1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并表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

发行人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董事会人员名单

沈杰,男,汉族,1964年生。历任通州市财政局行财科副科长,通州市财政局资金管理处副主任,通州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通州市财政局局长助理、党组成员,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副局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沐,男,汉族,1988年生。历任南通市通州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专管会计、办事员,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国库科办事员、经济建设科副科长。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赵春涛,男,汉族,1972年生。历任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新联镇财政所副所长,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人教科科长、行财科科长。现任公司董事。

张新兵,男,汉族,1974年生。历任南通市通州区自来水公司营业部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现任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南通市通州区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孙雪梅,女,汉族,1974年生。历任南通市通州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现任通州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南通市通州区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二)监事

吴珍然,男,汉族,1986生,法学硕士学位。曾在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宁波工程学院任教。现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沈杰,详见发行人董事部分。

周沐,详见发行人董事部分。

(四)公务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务员兼职情况。

第九条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涵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城乡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和广电网络业务等。发行人目前主要收入来源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收入、土地收益金返还、自来水水费、给排水工程费、污水处理费及广电收视及维护费。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如下表:

表-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毛利情况

单位:万元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公司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由公司本部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市通州区泽通开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泽通公司”)和南通朝霞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村公司”)承担。公司本部主要负责通州区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泽通公司主要负责通州区城区的安置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农村公司主要负责万顷良田项目。

公司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采用委托代建的方式,即通州区政府委托公司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公司作为项目业主通过公开招投标组织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融入资金支付工程的全部款项,待项目完工后由通州区政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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