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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通州区检察院为困难家庭送上司法救助金

发布日期:2017/9/21 9:18:22 浏览:555

来源时间为:2017-1-13

正义网南通9月20日电(记者徐德高通讯员刘志峰)9月14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员额检察官金志锋带领该院控申部门干警来到家住江苏省如东县洋口镇的小李家,为她送去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

2017年1月13日早上,李梅和其丈夫乘坐朋友徐军(化名)的小轿车去南通市区办事,由于徐军未及时注意前方路况,迎头撞上一辆停在左转弯车道等待绿灯放行的重型货车,小轿车的车头顿时钻进了货车的尾部,李梅夫妇当场身受重伤,并被立即送往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后来虽然经过救治,但李梅的丈夫还是于2017年3月1日死亡,而李梅则被评定为重伤一级,且四肢无力,只能坐在轮椅上。

7月11日,当徐军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移送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案承办人经过认真审查认为,案件中的被害人李梅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将这一线索及时移交给了本院控申部门。“控申部门接到线索后,立即对李梅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进行了相关调查。”金志锋告诉记者,在调查过程中,检察机关考虑到李梅行动不便,遂多次派员前往其家中了解情况,并帮助其收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证明材料。8月14日,通州区检察院决定受理李梅申请司法救助一案。

案件受理后,通州区检察院通过进一步调查还发现,交通事故发生后,李梅和其丈夫在医院抢救治疗期间,已经花去各项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而肇事者徐军目前仅赔偿6.36万元,剩余的钱其已经没有赔偿能力。目前,李梅一家既无收入来源,又有女儿需要抚养,生活十分困难。

于是,申请材料齐全后,通州区检察院于第一时间向通州区司法救助工作委员会和区委政法委报请审批,并在钱款到位后的第一时间,派员专程来到李梅家,亲自给她送上了这3万元的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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