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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教练醉酒上路,南通网

发布日期:2023/3/29 17:28:42 浏览:69

来源时间为:2022-10-28

晚报讯近日,通州警方对某驾校教练员王某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并向区交通运输局通报了王某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情况,要求交运局对驾校相关内部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整改。

前不久,通州交警大队民警在川姜镇金川大道东首与海门交界处开展酒驾查禁行动时,现场查获王某酒后驾驶一辆车身上贴有“教练车”字样的小型轿车。经初步呼气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3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执勤民警遂提取了王某的血样进行检验鉴定。

经查,王某今年54岁,安徽人,暂住海门三星,系某驾校教练员。案发当晚,王某夫妇俩与几名老乡聚餐时喝下不少白酒和啤酒,酒足饭饱之后竟不顾自己教练员的身份开着车就上了路。后经鉴定,案发当天,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70.5毫克/100毫升,通州区公安局遂依法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通讯员沈罡记者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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