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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大世界门前非法集会公安部门做出通报周边县市

发布日期:2015/10/17 11:23:23 浏览: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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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文峰大世界门前非法集会公安部门做出通报来源: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2015/7/311:12:22编辑:紫花苜蓿浏览次数:

如皋新闻网讯7月1日上午十点左右,南通文峰城市广场约50名经营户因房祖纠纷到南大街文峰大世界门前广场进行所谓“维权”活动,与南通文峰大世界保安及闻讯赶来的文峰城市广场保安发生冲突,造成教坏的社会影响。事件发生后,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以及南通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交警支队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迅速将事态平息,并将相关人员带至公安机关询问查证。

经警方查明,当天上午,南通文峰城市广场部分经营户经事先邀约,统一着事先定制印有标语的文化衫,至南大街文峰大世界门前聚集、静坐,进行所谓“维权”活动,给南通文峰大世界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据了解,该活动事先并未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进行申请,属于非法集会行为。在整个事件中,南通文峰大世界和文峰城市广场保安存在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个别网名也存在运用自媒体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目前,涉事违法行为人仲谋(男,34岁。上海市人,文峰城市广场经营户)因煽动、策划非法集会,已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处以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张某某(男,28岁,文峰城市广场保安)、王某(男,23岁,南通市区人,文峰大世界保安)、张某某(男,25岁,南通市区人,文峰大世界保安)因殴打他人已分别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处以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周某(女,29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文峰城市广场经营户)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处以行政处罚。事件中其他未到案人员的查处工作仍在进行中。

警方提醒,遇有经济纠纷等情况,应通过合理、合法的途经维护正当权益,对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绝不姑息迁就,任何违法犯罪都将受到法律追究。同时,警方也敦促在此次事件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其他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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