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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南通尚未成熟来源:江海晚报2015/3/29:26:06浏览次数:如皋商务信息网讯??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不过,跟很多城市一样,南通目前还没达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条件。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处处长阎红透露,其中一个原因是机构整合尚未到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阎红告诉记者,不动产登记涉及国土、房产、农林、海洋渔业等多个部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市、县两级这些部门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需要归并到一个机构办公。前不久出台的《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推进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市国土资源局。整合工作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之中,不过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多个法条的归并以及人员、信息系统等的调整,这个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
阎红另外还透露,《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很多规定只是框架性的,实施起来缺乏可操作性,在实施细则出台之前,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条件也不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