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9-8
申请人顾红霞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3年9月8日向南通市开发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顾俊于2023年3月2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优山美地花园103幢、优山美地花园103幢半地下室,产权证号:苏(2020)南通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10610号。
三、被继承人共有继承人3名,分别是:顾红霞、顾卓凡、陈桂英。
根据不动产继承协议书明确:上述不动产权由顾红霞继承。除申请人顾红霞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六十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通市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