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12-03
各评估机构:
为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进一步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南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拍卖(租)业务流程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19-2020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及拍卖入库机构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以下称采购人)对以下国有资产的使用权进行评估、公开拍(招)租。该资产使用权租赁费评估事项,已经南通市财政局审批同意,现诚挚邀请各入库评估机构前来报名竞价。
一、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原址检验检测大楼位于南通市人民西路附88号,共4层,面积约3000平方米,无房屋产权证,有土地证。现出租给南通长城医院用于医疗办公,租金32万元/年,合同将于2019年12月21日到期。该房屋无产权纠纷,无安全隐患。
二、报名机构须携带投标文件
1、报名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收取费用的报价表(加盖公章)。
三、竞价须知:
1、采购人在约定的时间组织对报名机构进行签到,未按约定时间到场的机构视同自动放弃竞价;
2、计算各签到机构收取费用的报价(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选择最接近算术平均值的一家机构中标,中标费用即为该家机构的报价(下浮率)。
3、各入库资产评估机构的收费报价,须参照《租赁价格评估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见附件),采取下浮率报价方式。
4、合同签订:自确定评估服务中标单位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
5、工作要求:评估单位接到采购人资产评估项目任务后,应按时、规范、高质量完成委托事项,原则上须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标的物情况特别复杂的,酌情增加评估时间。评估报告一式两份,交采购人、市财政局各一份。评估收取费用须开具合法发票,票据复印件与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市财政局。
四、竞价时间和地点
2019年12月9日15时,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四楼411会议室,地址:南通市港闸区国强路119号。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王振涛0513-51008608
2、代理机构:王跃军13906272111
六、租赁价格评估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说明
对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服务实行计件收费方法。根据项目规模分档,按被评估房地产年租赁价格评估值为计费基础,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即按被评估房地产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具体分档标准和收费比例由采购人约定,投标人在此基础上实行综合下浮率报价方式参与竞价。
未尽事宜,由采购人按实际情况酌情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