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南通百姓网 > 机关事业 > 正文

南通公积金贷款政策有调整明确首套、二套房标准

发布日期:2016/11/30 13:35:03 浏览:663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高效运行,11月2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住房公积金网”发布了《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情况认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提出的认定标准涉及崇川区、开发区、港闸区,对首套、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的认定标准予以明确。具体为:

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

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记录,且近五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的,同时本人愿意签订首套房保证书,购买自住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住房。

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购买二套住房的认定:

一)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住房记录,且近五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的;

二)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记录,近五年内只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三)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住房记录,近五年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该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用购买目前名下住房的。

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以上的认定:

一)家庭成员名下有二套(含)住房记录以上的;

二)家庭成员近五年内有二笔(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三)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住房记录,近五年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是用购买目前名下住房的。

四、职工的非成套住房不作为审核住房的依据。

五、住房情况证明以借款人购房所在地〔主城区、通州区、各县(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为准,贷款记录以中心业务系统查询记录为准。

六、家庭成员认定范围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七、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八、以上规定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录入时间为准)。

南通公积金贷款政策有调整明确首套、二套房标准》相关参考资料:
南通二套房首付、南通二套房、南通二套房首付比例、公积金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贷、太原公积金二套房、南通公积金查询、南通公积金、南通住房公积金

最新机关事业
  • 24所高校在江苏开展综合评价招生04-30

    本报讯(记者袁艺)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经批准,共有24所高校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12所:……

  • 一季度南通市获地方政府新增债券48.7亿元,南通网04-30

    来源时间为:2024-04-26投向51个优质公益性项目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也是拉动有效投资的主要工具。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一季……

  • 海门飞鹤公交关于执行夏季运营时刻公告04-29

    来源时间为:2024-04-25为满足广大市民朋友出行需求,南通市海门飞鹤公交决定对各线路末班车发车时间作适当优化,执行夏季运行时刻。自2024年5月1日起,所……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