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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财政局:领取2021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0 0:14:18 浏览:250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于11月1日至11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详见附件)领取资格证书。

二、证书领取所需材料

初级考生到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的审核地点(详见附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证书。

现场审核时需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1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等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等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户籍证或居住证。

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弄虚作假,一律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附件:2021年度南通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证书领取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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