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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7/8 21:30:59 浏览:785

来源时间为:2019-07-03

建议/提案提出者:

卢燕

建议/提案号:

108

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医养结合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当前,我市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我市老年人口中失能(半失能)、失智(半失智)、慢性病和残障老人等需要特殊照料的老人数量持续增加,老年人医疗、养老、护理的服务需求与供给矛盾日益凸显。近年来我市的养老服务业虽有长足发展,但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大多相互独立,致使患病老人奔波于家庭、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不能得到良好照料。如何将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相结合,有效破解老年群体医疗和养老两大难题,是目前老龄化社会所面临的最直接问题。医养结合作为新型的养老模式,还面临着诸多难题。(一)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各成系统,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发展受制约。大部分养老机构侧重于集中供养生活照料,能为患慢性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数量有限,难以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医疗和养老一体化服务的迫切需求。(二)大型医院难以提供细致的养老服务,小型医疗机构资源闲置。目前,我市老人绝大多数前往大医院就医。大医院主要关注急性病症的救治,对大病恢复期、后期康复治疗、慢性病、残障和绝症晚期的老年人无法提供细致的生活护理。大医院病床紧张的同时,一些中小型医疗机构的床位使用率偏低,大部分医疗资源闲置。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实现有效对接,医养结合型居家养老需求难以满足。(三)医养结合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护理水平有待提高。我市老年医疗、护理、康复机构的从业人员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不能满足老年人口不断增长的多元化需求,供需失衡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养结合管理模式的形成与发展。为加快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发展,建议如下:(一)推进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完善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如:建立专项发展基金,税收方面采取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民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发展。在建设用地用房经费、床位资助、运营补贴、医保定点等方面与公立机构相同政策。在水电气等费用上与居民价格保持平等。对经审核的医养结合机构内的医务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方便老人就医与报销。二是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明确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服务性质、服务主体、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制定和完善统一具体的机构建设标准、设施标准、从业人员上岗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机构星级评定制度和评估制度,设定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三是探索对老人护理进行专项补贴的制度。(二)探索不同类型的医养结合模式。一是扶持大型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大型养老机构走医养结合之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打造一两家大型医养结合示范单位。二是鼓励一些中小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挥专业技术优势,转型为康复院、护理院、临终关怀院等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直接提供养老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拓宽“医养结合”服务的供给渠道。(三)加快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培养。一是鼓励大专院校设置医养结合型老年护理专业和老年服务管理相关专业,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快培养照护专业人员。二是加强医养服务机构人员培育,积极探索照护人员教育成长模式,逐步建立起医养机构照护人员上岗许可、资格认证、职称评定体系,并通过多种渠道,提升照护队伍的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三是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到养老机构内的医疗机构工作。

承办单位:

主办:

市卫健委

协办:

市民政局

答复日期:

2019-07-03

答复内容:

卢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正如您在建议案中提到的,医养结合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在推进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建设过程中,我市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完善促进医养结合深度融合的相关优惠政策。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医养结合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5〕27号)、《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通政发〔2015〕7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意见》(通政发〔2018〕54号)等政策文件;市民政局、市卫计委(现为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通财社〔2016〕91号),市人社局出台《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试行)》(通人社规〔2015〕17号)。这些扶持和保障政策主要包括:第一在财政扶持政策方面,市区对符合条件的以自建产权用房举办的护理院,给予每张新增床位12000元的床位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以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以上(含5年)的护理院,给予每张新增床位7000元的床位建设补贴。对入住护理院3个月以上,市区户籍年满60周岁的非政府供养老人,给予该护理院每月每位住院老人100元的运营补贴。其他县(市)、通州区及通州湾示范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市区范围内建设的社区护理站,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对建设运营方一次性补助5万元,市人社部门(机构改革后划归医保局)将其纳入基本照护保险协议管理范围。对非公立医养结合机构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实行与公立机构同价政策,其中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二在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方面,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用地。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小区要将医养结合设施优先纳入公建配套方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医养结合项目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第三在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和照护保险制度方面,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护理院、社区护理站、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等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我市自2016年开始在市区实施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建立了“政府补助+个人适当缴费+医保统筹基金+社会捐赠”四合一的照护保险基金多元化动态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仅出30元,医保基金出30元,政府补助40元。实行支付待遇定额结算:在护理机构的重度、中度失能人员按每人每天70元、30元的标准支付;在养老机构的重度、中度失能人员按每人每天50元、30元的标准支付;居家的重度、中度失能人员按每人每天15元、8元的标准发放照护补助,同时享受每周2次、每次1-1.5小时的居家上门照料服务。在市区基本照护保险成功实施的基础上,目前正在向县(市)推开,计划2020年实现全市城乡全覆盖。第四在完善投融资政策方面,积极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按照《南通市银行业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预算安排,与金融、保险等社会资本共同筹资设立健康产业发展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健康养老产业,加大金融、保险和福彩公益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的力度。这些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包括民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发展。目前,全市已建成25家护理院,其中启东市聚南护理院、向阳护理院、民主护理院、大兴护理院,通州区刘桥镇新联护理院,开发区敬老院,南通市阳光老年公寓7家护理院为公办公营,其余18家护理院中,民办护理院13家,公办民营5家。二是建立相关工作协调机制。2018年,市政府专门成立南通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徐惠民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以及市卫健委、民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等16个部门的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全市医养结合工作的日常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三是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围绕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我市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现为国家卫健委)《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卫医政发〔2011〕21号?)、《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国卫办医发〔2014〕57号)等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标准。同时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社区护理站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卫医政〔2017〕98号),对社区护理站的功能定位、审批管理及运行服务进行了规范。今年国家民政部出台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从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四个方面进行等级评定。我市将依据此评定标准全面启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并同步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工作,力争年底前实现60的养老机构符合国家标准。四是完善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我市除在大力推行实施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外,市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其护理补贴标准为城镇、农村分别按每人每月120元和80元的标准发放(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是同一个标准)。在此基础上,我市崇川区等地还实施了失能人员的专项护理补贴,对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人给予200元/月的补贴。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相关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医养结合机构相关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大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动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快速发展。

二、关于探索不同类型的医养结合模式的建议。目前,我市针对不同类型医养机构的发展现状,强化分类指导,着力推进“532”医养一体模式,即全市护理型养老床位中,50为医养协作体、30为医养融合体、20为医养综合体。一是注重融合发展,建设医养协作体。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相邻而建,由附近的医疗机构为入住老人提供健康宣教、定期体检和相关诊疗服务。全市103家公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25家护理院通过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与大型医院紧密协作。二是注重转型发展,建设医养融合体。一方面,鼓励支持养老机构结合自身需求内设医疗机构,配备必要的非处方药、医疗器械、康复器具等,全市有55家养老机构设置了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另一方面,鼓励医疗机构增设老年护理床位,支持床位利用率低的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取得较好的效果。目前已有港闸区陈桥镇卫生院、如皋吴窑镇医院、启东聚南镇卫生院等10家乡镇卫生院增设或改建为老年护理院,满足了周边老年人的养老护理服务需求。三是注重协同发展,建设医养综合体。在坚持政府主导保基本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灵活机制,探索公建民营、合作经营等运营模式。如:港闸区市北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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