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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8/5/15 2:31:25 浏览:1240

来源时间为:2018-04-04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市新闻中心刘文新。首先我代表市新闻中心,对光临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市地税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争当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和税收基本现代化的排头兵”为目标,以全面转型升级、全面依法治税、全面风险管理、全面优质服务、全面合作共治、全面从严治队为发展理念,以服务的满意度更高、执法的公正度更高、合作的开放度更高、管理的标准度更高、队伍的清正度更高为发展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为全市经济社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连续14年获评南通市级机关“最佳办事单位”。

今天,在第27个全国税法宣传月来临之际,市地税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主题,向各位发布市地税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佘元原、市地税局总经济师冒益慧以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

接下来,我们请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佘元原同志做介绍。

南通地税网上申报

佘元原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佘元原: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江苏省南通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佘元原,首先,感谢媒体朋友们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地税部门的关心和支持。

今年4月是全国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今年的主题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我局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即将组织开展“南通地税南通的国际朋友圈”走访活动、“江海税法宣传进校园”志愿服务、“税莫愁——地税春风暖通城”等重点活动,来多角度展示税务部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今天的“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也是南通地税第2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南通地税坚持把管理服务放到离纳税人最近的地方,把民生保障放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在“彻底有序地放、规范有效地管、优质有感地服”等方面作了有益尝试和实践探索,成为全国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十家试点单位之一,全国地税系统仅有的两家试点单位之一,税收营商环境已成为南通营商环境改善的重要组成部分。

接下来,我向大家发布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向大家简要介绍我局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具体做法:

一、南通地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践探索

(一)主动理清权责,致力彻底有序地“放”。先后开展7次审批项目清理和确认工作,取消76项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清单接受监督。除保留的4项审批核准类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个人所得税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资源税减免、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减免),其余办税事项全部实行当场办结,率先试点了退税(费)业务当场办结后续纳入风险管理的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最大化缩短退税办理时间;简化审批材料20项,减少审批环节31个,平均压缩办理时间超过30。同时,全面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将能够网上办理的税收业务全部上网。积极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两证整合”,2017年,全市新增“五证合一”市场主体1.73万户,新增“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1.71万户。

(二)积极创新机制,致力规范有效地“管”。率先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整合了纳服、管理、风险和稽查四大职能,厘清基础管理事项和风险管理事项67个。完善基础管理,将办税服务基础工作和征收管理基础工作融合,成立全省首家线上办税服务部门;夯实税源监控,明确相关处室和所有基层分局的税源管理和收入管理责任;加强风险监控,企业所得税风险监控分中心成为省局四大中心之一,应对贡献率达11.56,处于全省领先水平;稽查“双随机一公开”选案准确率、执法准确率达100,查补税款8.9亿元,相关做法得到总局孙瑞标副局长的批示肯定。

(三)聚焦纳税人需求,致力优质有感地“服”。主动呼应需求,在全省率先成立线上办税服务部门,线上办税为纳税人提供40多类业务服务,涉税事项“不见面”网上办理率达92;率先开通“线上办税服务直播间”,“解读环保税法在线直播”得到总局领导会议表扬;率先成立12366需求分析中心、联动指挥中心,率先在全市覆盖房产交易事项“集成办理”,办理时间由3天缩短为2个小时;全面推行同城通办,6大类29个事项可在全市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种类与数量均位居全省前列。

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提高了纳税人获得感,我局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居全省前列,人大评议满意度居南通市前列。

二、我们在推进放管服改革试点过程中遵循的工作目标

在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主动对接“实名办税 分类分级 信用积分 风险管理”的新型征管模式,突出“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四个转变’,使放管服改革模式成为全国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的“样板”。

全面实现三大目标:在“放”的方面,总局制定的目标是“357”,我们将目标确定为“579”;即年内实现涉税事项减少50以上、纸质表证单书填报减少70以上、资料报送减少90以上。在“管”的方面,新办户实名办税登记准确率、信用积分覆盖面、信用积分结果运用面、风险处置率均要达100,智能评税占风险应对税收收入比5以上。国地税服务融合度、执法整合度、信息聚合度全国领先,涉税信息共享度全国领先;政策落实面、内控制度覆盖面、执行责任制落实率达100,政策落实准确率在98以上。在“服”的方面,线上办税率在98以上,办税自主一次性办结面达到95以上;依法依规政务公开透明达100,纳税人满意度90以上。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试点的南通特色

(一)聚焦事项、流程、资料最简,确保“放到位”。打造权力瘦身“紧身衣”。推行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有严规。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列明不符合条件的负面事项,在清单之外由纳税人依法自主管理。再破办税环节“玻璃门”。推行新办企业“零门槛”办税,提供“套餐式”“一次性”办结服务。打破部门和信息壁垒,探索国地税联合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程序,便利市场主体自由迁移。搭建涉税资料“直通桥”。坚决取消四种情形的资料报送,我们简称为“四种形态”,即:对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凡是能通过现有证照证明的、凡是申请人能书面承诺的、凡是能通过网络校验的一律取消资料报送。

(二)聚焦科学、协调、严密,确保“管得住”。着力构建新型征管体系。健全信用积分制度,实现对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的动态监控评价。研究运用信用积分体系促进纳税人的行为遵从和纳税遵从,推进纳税信用体系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征纳共治体系。在事中开展服务提醒、更正提示等,视自查情况事后安排递进式的应对方式,同时试行与之相配套的递进式行政处罚机制。着力构建智能治税体系。纳税服务部门负责通过智能需求分析,采用分类培训辅导、涉税咨询等方式强化税收政策指导;税源管理部门一般先将风险信息送给纳税人自查自纠,履行告知义务。建立轻微风险让试行与之相配套的“容错机制”和“递进式行政处罚机制”,对及时认真自查自纠的,原则上不予处罚;对查实的提醒、提示风险疑点以外的涉税违法行为一般性处罚;对已提醒、提示过的风险疑点不如实自查自纠的,从严、从重处罚。着力构建征纳共治体系。全面推进税收评定,加大风险信息推送力度,风险应对部门采取“告知 承诺”的方式做好税额确认工作,力争全年消除风险疑点15万条,风险应对面提升20,确保智能评税占风险应对税收收入5以上。着力构建法治监管体系。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全过程的可回溯管,实施执法结果全方位公示,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专业技能,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事前法制审查制度。构建执法案例分析指导机制、税收争议磋商机制,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强化执法责任追究。

(三)聚焦精准、便捷、诚信,确保“服得好”。当好服务企业的“服务生”,把纳税人的“痛点”变成“赞点”。推进精准服务,充分发挥12366纳税人需求分析中心和联动指挥中心的职能,确保纳税人需求回应率、回应及时率均达100。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加快打造全流程、全联通的智慧税务生态系统,实现系统间的功能整合、数据互通、一体运维,全面拓展网上办税功能,涉税事项“不见面”网上办理面全省领先。推进联合办税,以全国国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为基础,实现“一窗一人一机”办税模式,促进国地税办税深度融合。

接下来,向大家发布第二部分内容:纳税信用体系的运行情况。

一、在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过程的基本情况

随着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纳税信用已成为纳税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无形资产”。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精神,纳税信用评定工作由国税、地税机关联合开展,共同形成联合评价工作机制。税务部门依托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实施纳税信用评价,开展纳税信用等级初评,并在年度内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开展补复评工作。

今年是国地税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第四个年头,为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让更多纳税人拥有税务领域信用资产,2018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扩大了纳税信用评价范围,纳税信用级别由原先的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

二、在建设纳税信用体系过程运用的评定管理办法

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具体指标主要为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税务稽查信息以及外部评价信息等7个方面。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是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利用数据分析、自动完成对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的抽取、交换、比对和计分的综合分析考评,确保了评价数据质量以及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三、我们在纳税信用体系运行过程中对纳税信用评价的结果运用

对于纳税信用评价,我们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抓手,不断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具体表现在:

(一)对于A级纳税人,我们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1、主动公告,扩大社会影响。利用办税服务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对外公告A级纳税人名单,以扩大和提高A级纳税人的知名度,并接受社会监督。

2、开设A级纳税信用企业的“绿色通道”。减少等待时间,实行“容缺受理”、涉税提醒、优先预约等一系列服务措施。

3、成立大企业服务团队。对A类企业重组、股权转让等涉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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