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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4/10 11:34:43 浏览:502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6票(关联董事陈卫东先生、陆军先生、丁继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归属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097,515,066.65元,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61,242,022.6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42,509,967.63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8,861,741股为分红最低股数,以845,605,541股为分红最高股数,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的原则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经研究决定,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出具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在保证公司2016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不超过12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相关银行授信的议案》

公司申请向江苏银行南通分行1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广发银行南通分行1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交通银行南通分行3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招商银行南通分行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2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2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同意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通知见3月30日公司披露于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4证券简称:江海股份公告编号:2023-013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7、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4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8、《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会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注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没有需要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没有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事项;没有需要逐项表决的提案。

注2、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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