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南通百姓网 > 百姓生活 > 正文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4/10 11:34:43 浏览:505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七)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经审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对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满足上市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

2、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监事会表决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第十七次监事会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证明文件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4证券简称:江海股份公告编号:2023-011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一)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0]1229号《关于核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50元,募集资金总额8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79.1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7,820.85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9月20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衡验字(2010)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4号)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8,781,868.00股新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最终确定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94,562,647.00股,发行价格为12.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0.4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19,239,599.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760,390.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6)0015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年3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起止时间为2011年3月16日-2011年9月16日,已于2011年9月13日归还。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年10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起止时间为2011年9月28日-2012年3月28日,已于2012年3月12日归还。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3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起止时间为2012年3月22日-2012年9月22日,已于2012年9月11日归还。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9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起止时间为2012年9月18日-2013年3月18日,已于2013年3月18日归还。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3年3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13年3月27日-2014年3月27日。已于2013年9月24日归还。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8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起止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2018年2月22日。已于2018年2月8日归还。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4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2019年4月10日。已于2019年4月9日归还。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4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2020年4月23日。已于2020年3月19日归还。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4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21日。已于2021年3月17日归还。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4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2022年4月21日。已于2022年3月21日归还。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4月15日用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2023年4月15日。已于2023年3月15日归还。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保证公司2016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不超过12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负责提前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测算,按现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如果使用期限按12个月、贷款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本次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为870万元。

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也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此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

(一)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之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江海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30;

(四)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在不超过12个月的使用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最新百姓生活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