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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4/10 11:34:43 浏览:498

来源时间为:2022-12-3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38,861,74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铝电解电容器(及核心材料)、薄膜电容器、超级电容器仍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产品,并持续稳定发展。

2022年,被动元件行业的景气度因不同应用领域差异明显,消费电子需求下滑而新能源、电动汽车等行业仍然较旺。公司紧紧围绕三年发展战略及年度规划,牢牢抓住新能源、电动汽车、工业自动化发展机遇,持续研发投入、深耕客户、技改扩产,初步形成铝电解电容器、薄膜电容器、超级电容器协同发展、梯次发力的业务发展格局。2022年,公司各项重点工作如期推进完成,经营绩效再跃新台阶。

1、研发创新持续高投入。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4.84,一方面是产品性能不断提升:新能源逆变器、充电桩用铝电解电容器可靠性及稳定性提高、固液混合、MLPC铝电解性能工艺持续改善;化成箔生产节能技术应用评价良好;薄膜电容器金属化膜生产效率和良率提升、分布式光伏、储能及大功率应用进展较快;推进扣式超级电容器研制、开启超级电容器在发电侧、用户侧调频全球首台套应用,及新型服务器、电动汽车后备电源方案研发。另一方面,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积极投入和助推三维箔、宽温电解液、原子沉积技术、新一代高分子导电聚合物、超容C材料和新型电解液、高温高介高分子材料等研究攻关,探索和铺垫公司三大业务创新性发展。

2、进一步提升三大业务产品性能和效益。2022年,主要应用于新能源铝电解电容器产能扩充了40,内蒙古高端电容器项目一期如期竣工投产;铝电解电容器核心材料较低成本化制造基地规划建设落地实施;新能源电动汽车等用薄膜电容器大规模扩产,有效提升业务产品性价比和拳头产品竞争力。

3、抓住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机遇,三大产品全面布局新能源,电动汽车、储能等领域应用。2022年这些市场占到公司营销量的35左右,全球逆变器、高压变频器前十大厂商几乎都是公司战略客户,市场占有率和客户满意度不断提高。在客户产品升级换代、新产品开发及创新性应用方面公司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和产品配套,努力成为支撑行业发展的重要一环。

4、响应“双碳”政策,全方位践行环境友好,发展和利用新能源,积极推行智能、节能改造、绿色生产。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第一份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努力推进可持续发展。

5、在营收盈利双增长的同时,人才培养聘用、知识产权、规范管理等方面也取得长足进步,目前拥有授权专利307项,其中发明专利73项,行业地位稳步提升。获得“江苏制造突出贡献奖”优秀企业、“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卫东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84证券简称:江海股份公告编号:2023-009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公司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归属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097,515,066.65元,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61,242,022.6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42,509,967.63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8,861,741股为分红最低股数,以845,605,541股为分红最高股数,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2、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增长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4证券简称:江海股份公告编号:2023-010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3)执行事务合伙人:郭澳狄云龙荆建明汤加全虞丽新骆竞宋朝晖谈建忠

(4)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2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

(8)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

(9)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

(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信息

(三)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规模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自律处分)。

(六)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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